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

綠色電價 可望明年初實施

民眾未來用電將多一項選擇,由於實施「綠色電價」制度屬國際趨勢,經濟部表示,已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研究,並研擬綠色電價訂價及收費方式,可望於明年初實施。

針對最近有民間團體在媒體登載廣告「核電除役後,天然氣並非較佳選項」,呼籲政府快速推動再生能源及立即實施綠色電價,經濟部能源局今天做出回應。

基於發展再生能源技術門檻較高、需要投入相對較多票貼資金以及發電成本較高等因素,能源局表示,目前相關機關以「先補貼,後回饋」的觀點,在業者借貸投資初期先給予較高收購費率及合理的報酬,以提升其進入市場誘因。

對於民間團體主張「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」,能源局回應,考量台灣地理環境與資源特性後,將優先推動技術成熟、發電成本低及具發展潛力的再生能源。

不過,由於臺灣電網屬孤立系統,不同於歐洲各國電網彼此相連,可相互支援,再加上再生能源受限目前技術借錢水準,若要穩定電力供應,還須額外準備適當容量以備用。

能源局認為,推動再生能源發電須依據技術成熟度、成本效益等因素,分期均衡逐步發展,才能確保電費調漲幅度為民眾可接受範圍內。

至於外界所關切的綠色電價,能源局表示,實施「綠色電價」制度屬國際趨勢,目前已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相關制度研究,將蒐集各方專家意見以研擬借貸合理、可行方案。

能源局透露,目前正積極研擬綠色電價相關訂價及收費方式,可望於明年初實施。

能源局說,初步借錢規劃,在不修法的前提下,將依現有機制積極推動,並訂定自願型「綠色電價」制度,用戶可自由選擇是否認購綠色電力電價,有意願者可進一步與台電公司訂定認購契約。